“我罪有应得,说到底还是这句话,始于贪欲吧”,在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案为鉴”栏目刊登的一篇报道文章,内容发人深省。文章中,原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葛正林在警示教育片中掩面痛哭的场面,给身为政法干部的我带来极大的触动。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作为站在扫黑除恶工作第一线的法院的领导干部充当犯罪分子背后的“保护伞”,充分说明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的还不够深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被挖掘得还不够彻底,更表明哪怕是到了收官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然要毫不松懈的持续下去。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是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所作出的重大决定。也是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现实需要。所以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一线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各地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是越是到了这个时候,就越不能松懈。各级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政法一线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职,做好相关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得彻底、没有死角。
将扫黑除恶“现在时”进行到底,我们的各级部门和党员干部务必要做到: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专项斗争意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下大气力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二是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查核处理涉及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举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把问题消灭于未然。三是要严肃“扫黑除恶”工作纪律,坚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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