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9年3月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该院及广东省14个沿海地区检察机关共发现相关线索799条,立案46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4份,提起公益诉讼36件,支持起诉2件。
检方通报的案例显示,陈某某等10人于2018年5、6月间在广州市南沙区部分水域使用自制电鱼工具进行捕捞作业,被警方和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执法人员抓获,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系列案中8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另2名刑事案件被告人诉前表示愿意承担责任,未被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全体被告需增殖放流不低于2.5万余元的鱼苗和成鱼,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2019年6月5日,10名被告人亲手将7.3万尾鱼苗投放入伶仃洋海域。
湛江市廉江市附近北部湾海域对海洋功能划定了海洋禁止养殖区和海洋限制养殖区。自2012年以来,廉江市就停止审批新增用海和延长用海。但由于市场需求和缺乏监管等原因,廉江市营仔镇龙营围以南海域仍然继续存在大片无证或证件超期的生蚝养殖场,面积多达13000余亩。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并查明情况后,向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廉江市农业农村局采纳检察建议,制定了相关清理整治方案,报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方密切跟进监督,多次实地了解整治情况,未发现有新增的无证养殖场,部分养殖场和养殖废弃物已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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