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近日,汉滨法院五里法庭在审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坚持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通过庭审释法、现场勘量、背对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各执一词 矛盾激化对簿公堂
2021年,原告张某为被告王某、贺某夫妇承建农村房屋。房屋竣工后,双方因建房面积、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建房劳务费迟迟未能结算。张某催要余款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建房劳务费26万余元及利息。王某、贺某则辩称,张某主张的施工面积与实际不符,房屋存在多处施工质量瑕疵,双方并未完成结算,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之初,双方对立情绪强烈,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张某明确表示,如协商不成将申请司法鉴定。
细致庭审 释法明理划定边界
庭审中,承办法官系统梳理案件证据与争议焦点,逐项核查施工过程、付款节点、面积计算方式、质量瑕疵等关键事实,向双方释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中的法定权利义务,也明确告知司法鉴定的成本与周期。庭审结束,双方依旧僵持不下,均坚持各自诉求。张某随后向法庭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请求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专业鉴定。
实地勘量 背对背调解终化干戈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没有直接启动鉴定委托程序,而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案涉建房现场,由当事人共同对墙体、施工面积逐一丈量核算,以现场实测数据为基础,厘清了争议面积,双方对实际施工面积达成一致意见。事实查清之后,法官趁热打铁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张某说明实测核算的劳务费金额,同时指出部分施工瑕疵客观存在,主张全额劳务费难以获得全部支持;另一方面,向王某、贺某夫妇释明,张某已经完成绝大部分施工义务,拖欠劳务费缺乏法律依据,消极拖延只会持续扩大双方损失。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建房劳务费按22万元结算,王某、贺某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期付清,张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场因建房而起的纠纷就此妥善化解,压在双方心头的疙瘩终于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