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9月18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杨河法庭将审判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成功调解一起积压10余年的劳务费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2013年,张某为李某承揽的装修工程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双方未及时进行工资结算,李某先后支付部分劳务费后,剩余款项一直未结清,张某多次索要无果。2026年8月,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剩余劳务费。李某辩称,张某施工时未处理好地板问题,导致房屋多年来积水隐患严重,多次联系张某进行修缮均未得到配合,自己也因此未能从发包方处结清工程款。
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系陈年纠纷,涉案标的虽不大,却关乎民生,且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农村,往返法庭开庭多有不便。为最大限度便利群众,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设在当地村委会。
开庭当日,阴雨绵绵、路面湿滑,但丝毫没有阻挡法庭干警司法为民的脚步。调解过程中,法官经详细询问核实后了解到,十余年间李某并非恶意拖欠款项,而是长期经济拮据,无力一次性结清全款,且张某施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多次沟通修缮未果,才导致矛盾升级。找准症结后,法官情理兼顾、耐心明法析理,既向被告李某释明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及拖欠劳动报酬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也体谅原告张某多年维权的不易,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反复耐心疏导,李某当场向张某支付劳务费4000元,双方冰释前嫌,这起积压十余年的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