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立秋刚过,陕南的暑热还未散去。8月31日,勉县周家山镇黄沙社区拾光公司下属所站崭新的院墙已拔地而起,墙北侧留出了足够的通行空间。老王站在自家门口,望着新修的院墙,语气平和:“墙修好了,路宽了,以后各过各的日子,挺好。”
就在不久前,这堵墙还是老王的心病。从2022年8月第一次阻工,到2026年2月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这起排除妨害纠纷已拉锯近四年。勉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傅勉忠、封涛、李青山组成的办案团队,历经五次协商,最终让这起看似“非黑即白”的案件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出路。
一纸判决易,案结事了难
事情要从一堵老墙说起。
勉县春风供销社1972年修建了一堵东西走向的红砖南院墙。墙南是拾光公司下属所站,墙北是供销社院落。2013年,老王购买了供销社东南角的房屋院落,契约载明“东、南以原院墙为边界”。2022年,院墙年久失修成了危墙,影响老王一家通行。老王多次找拾光公司修缮未果,便自行拆除了大门口一段院墙。同年8月,拾光公司准备在原址重修,老王认为占了自家地界,多次阻工。经村镇多次调解未果,拾光公司诉至法院。
2025年底,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王立即停止侵害,不得阻挡拾光公司在原址修建院墙。判决虽下,双方都不服气。老王觉得判决没考虑他家实际困难,“院墙下面就是我的房子根基,他们修墙就是占我的地方”;拾光公司则觉得判决赢了,可人不配合,围墙始终立不起来。
2026年2月,拾光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只是把墙砌起来,判决是落实了,但两家的疙瘩永远解不开。”执行法官封涛说,“判决书写的是‘不得阻挡’,可强制执行完了,老王心里不服,以后还会不会有新的矛盾?两家人离得这么近,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只办案子不管日子。”
办案团队决定以协商为主,柔性执行。
五次协商,从“三米”到“一米”
5月,执行团队第一次来到现场,查看围墙现状,拉尺丈量,听取老王真实诉求。老王态度坚决:“他们得退三米,不退我就不让。”
6月、7月,执行团队又组织两次座谈。会议室里,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断。拾光公司要求按判决执行,“法院都判了,还有什么好谈的?”老王寸步不让,“退1.5米,少一厘米都不行。”两次协商均不欢而散。
但执行团队没有放弃。封涛和李青山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老王不是不讲理的人,他最担心围墙修起来影响车辆进出。”李青山说,“拾光公司也有协商意愿,围墙早一天修好,对周边群众出行和工作开展都有好处。”
症结找到了,突破口也有了。
8月6日,执行团队邀请周家山镇司法所所长、黄沙社区主任共同参与第四次协商。老王情绪激动:“法官,我们不是不讲理的人,可这堵墙修得我们没法生活了!”公司代表连忙回应:“我们可以商量,别激动,我们也想尽快把墙修好。”
司法所所长和社区主任从邻里和睦角度劝导,傅勉忠和封涛从法律和情理层面释法说理:“大家都是邻居,判决是死的,人是活的,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几个小时协商后,双方态度有所松动,但仍存差距,老王坚持退1.5米,拾光公司面露难色。
协商不能只在会议室。执行团队提议去现场。
一行人来到院墙旧址。执行团队掏出卷尺,从老王家外墙一米一米量。“你说影响车辆进出,咱们实地看看,到底留多少空间够用?”老王指着通道:“我的工程车本来就宽,拐弯还要留余地,至少两米才过得去。”
执行团队现场测算、反复丈量:“原院墙向南退1米,加上原有通道宽度,车辆进出完全没问题。你家通行不受影响,公司也能把墙修起来。”拾光公司代表实地查看后点头认可。
宽度问题即将达成一致,新分歧又冒了出来。拾光公司计划修2.8米高,老王当即反对:“2.8米高的墙立在门口,采光、视线全没了!”双方再次僵住。
执行团队没有急于撮合,而是拉着双方在现场走了一圈,实地查看2.8米围墙对老王采光和视野的遮挡情况。封涛对拾光公司代表说:“围墙为的是安全和管理,不一定非要修那么高。适当降高度,不影响功能,也能照顾邻居感受。”反复商议后,高度从2.8米降至2.6米,双方就此达成共识。
经现场勘验和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议定:拾光公司自原院墙向南退1米左右修建新院墙,高度不超过2.6米,老王不得再阻挡施工,边界以新栽界桩为准。老王点头,公司代表亦认可。
“如我在执”,把案子办进人心
8月16日,第五次协商如期而至。会议室里没有了往日的争吵,老王和拾光公司代表郑重地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下名字、按下指印,双方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老王站起身,握住法官的手:“为了我们这点小事,你们跑了这么多趟,我心里过意不去,真的谢谢你们。”
从“3米”到“1.5米”再到“1米左右”,从“2.8米”到“2.6米”,每一寸退让,都是心结的消解。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这‘一公里’走得稳不稳、暖不暖,直接关系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傅勉忠说,“‘如我在执’不是口号,而是要求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去想问题、找办法。判决要执行,矛盾要化解,人心要抚平,三者缺一不可。”
封涛也深有感触:“如果我是老王,花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门口立一堵高墙,换谁心里也不痛快。如果我是拾光公司,判决下来还修不成墙,业务受影响,我也着急。把双方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才能找到真正的出路。”
如今,新院墙已竣工,高度适中,既满足了拾光公司管理需要,也未影响老王家的采光和视野。一起拖了四年的纠纷,在执行法官柔性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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