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华、殷钰) 水彩笔描边、A4纸彩打的临时号牌竟也敢上路办业务?8月27日上午,市民彭某某驾驶全新锐胜5座多用途乘用车前往宜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新车上牌业务时,被查验员当场识破其涉嫌使用伪造临时号牌。
当时,车管所查验员高娟在查验过程中,注意到该车挡风玻璃上粘贴的临时号牌“豫JT6325”存在明显异常——号牌上有水彩笔歪歪扭扭描边的痕迹,整体呈现出明显的手工制作特征。更关键的是,牌面所盖印章为“交通警察支队”,与现行规范名称“交通管理支队”不符。高娟当即上报所领导核查。
宜昌车管所迅速启动协查流程,向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函,核验该临时号牌的备案信息。经濮阳车管所核查确认,该号牌备案车主并非彭某某,其携带的临牌系伪造证件。
宜昌车管所副所长潘黎随即对彭某某展开询问,查清了这张“手搓临牌”的来龙去脉。原来,彭某某在宜昌某汽车销售公司购置新车后,销售人员告知其门店未开通临牌办理系统,不具备临牌发放权限,但声称可通过河南连锁门店出具正规临牌。
随后,销售人员通过微信接收了一张临牌照片,用A4白纸彩色打印后交由彭某某,让其自行粘贴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并告知其可持此“临牌”到车管所正常办理上牌业务。由于是首次购车,彭某某从未见过正规临时号牌,不了解证件样式与规范,便轻信了商家说辞,张贴这张自制“手搓临牌”驾车上路,前往宜昌车管所办理新车登记。
目前,宜昌车管所民警已依法固定全部涉案证据,将该案移交至宜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伍家岗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宜昌车管所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号牌、临时通行牌证均为法定专用交管证件,具备法律效力,绝非可随意打印、伪造的普通纸张。办理新车手续时务必擦亮双眼、仔细甄别,切勿轻信商家非正规操作,避免无意间使用虚假证件,引发交通违法风险。
【普法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德斌,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