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疫情影响叠加、防汛防台风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高度警醒、高度自觉、高度负责,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压实各环节责任,细化优化防御方案,奋力夺取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平稳度汛目标“双胜利”。
根据通知,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做好公路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和抢通保通工作,在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确保排洪泄洪设施通畅。港口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港口码头、航道设施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港口经营单位加固港口设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加强对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遇恶劣天气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及时按规定调整运行安排。同时,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为汛期国家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提供保障。
通知指出,交通运输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驻地隐患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排险加固。
通知要求,海事管理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加强船员教育,督促航运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台风季节海上船舶、设施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台风动态,严格执行恶劣气象船舶禁限航要求,做好辖区客渡船、危险品船等船舶的监管和避风组织。救助打捞部门要认真检查、保养专业救助船与航空器,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和救助人员、装备自身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