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2月22日电(何建军 文天骄 钟真)近年来,多种口味的电子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的追捧。然而,一种披着“上头电子烟”外衣的新型毒品,也藏匿在其中,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非法贩卖。不法分子在贩卖“上头电子烟”时往往宣称安全合法,对人体无危害无副作用。事实果真如此吗?12月21日,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用一个具体案例告诉大家,事实并不如此。
明知违法仍以身试法
据悉,今年7月至8月,00后犯罪嫌疑人周某为赚取高额利润,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仍2次贩卖“上头电子烟”。通过查询,了解到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相比传统大麻成本更低,却能产生更为强烈的致幻效果,极大危害年轻人的身心健康,长期使用更是危害大脑。
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贩卖毒品获刑一年二个月
12月2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长沙理工大学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全面调查案件事实,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合成大麻素系国家管制的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
据此,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极易诱导年轻人误入歧途
在不少年轻人眼里,吸食电子烟已成为“时尚”的标志,部分毒贩声称“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年轻人极易在蛊惑下被诱导或误食,从而迈出涉毒的第一步。
“开始就是好奇,后来没事就想抽两口。”承办法官表示,不少年轻人将抽“上头电子烟”当作消遣玩乐的方式,初次吸食后逐渐上瘾,误入歧途。
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结合此次审理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旁听庭审的同学们讲解毒品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如何抵制毒品,教育同学们要摒弃对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牢固树立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而参与庭审旁听的同学也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进校园不仅让教学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能够“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更认识到现在很多毒品隐蔽性很强,让人防不胜防,作为学生应该对毒品坚决说不。
据了解,天心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庭审进校园、进社区、涉毒案件集中宣判等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毒品种类及其危害性,普及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同时,坚持线上线下普法结合,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打击涉毒犯罪的宣传力度,助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时的,造成的伤害却是一生的,年轻人应多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不要因一时的猎奇心理,罔顾毒品危害与法律约束。此外,对于不明食物要提高警惕,尽量不食用。
[责任编辑:宋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