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这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它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东西,建设与法治道路相适应的、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位一体”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总体布局,“十一个坚持”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特征。解决民生难题的补短板立法是走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前提,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立法积极性是走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抓手,规范和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是走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关键支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L综合评价(A刊)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广西优秀期刊《广西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发表宋才发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论文。《广西社会科学》杂志社长梁培林,总编周玉林,副总编覃合、黎伟盛。副总编黎伟盛任本文责任编辑。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24(1):30-39.
宋才发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
宋才发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法治道路关系全局,决定事业的兴衰成败,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以党的文件形式郑重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概念这是第一次,凸显执政党对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未来我们要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此,就要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厚历史底蕴。本文拟就这个问题略陈管见,以请教与大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理论
(一)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出的适合国情的道路。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历史嬗变过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开始并逐步完成了现代化的历史过程。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历史阶段,这个发展进程具有全球性特征。法治是任何一个民主国家治国理政须臾不可缺少的手段,以制度为核心的法治是一种软实力,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法治现代化服务于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文化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是人类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现代化分类。300多年来,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断把自己的法治模式,强行推介甚至强加给其他不发达国家,但是至今没有一个接受其模式的国家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这不能不成为人类历史留下的笑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模式,不能解决任何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开辟的法治道路,根植于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依托的政治体制是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制度,体现的价值观是彻头彻尾的、冷冰冰的个人主义。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政府,应当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正如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穿上才知道。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道路是不可被复制的,如果发展中国家全盘照搬抑或复制西方法治模式,最多也只能成为发达国家的附庸。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的路径。中国在漫长的历史嬗变进程中,产生了历史悠久的法律文化,无数仁人志士和革命先驱者们,在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的苦果后,毅然放弃了种种对旧制度的幻想,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塑造了独特的法律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在世界法律文明史中独树一帜。中国共产党站在人类文明发展新的高度,把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选择和确立,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思考和把握,成功地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这条法治道路继承和借鉴了古今中外各种法治理念中的价值精华,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法治主张,是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产物和法治表达,为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譬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始终坚持民主与法治的辩证统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这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西方法治现代化的本质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蕴含着深厚而丰富的历史智慧,不仅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而且有利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真谛和精华,深入挖掘古代法制蕴含的丰富智慧和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彰显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人民性。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通过立法赋予传统法律文化新的内涵,明确法治包括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律设施、法律技术等诸多环节,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新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国家制度、国家治理道路和治理体系的确立,必须从国情实际出发、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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