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2024年云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高院公布了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云南法院首例适用顶格法定赔偿不正当竞争案——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云南诺特金参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案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南白药集团”)生产的“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采用了相对固定的包装、装潢,经长期经营使用,成为云南白药集团特有的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云南诺特金参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诺特金参公司”)在市场上售卖的“云南三七牙膏”(清新留兰型),其外包装装潢与“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的外包装装潢一致。
省高院依据上述事实,于2020年9月4日作出了(2020)云民终875号民事判决,认定诺特金参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判决生效后,云南白药集团发现,市场上仍然有被认定为侵权的“云南三七牙膏”出售,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诺特金参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昆明市中院一审审理认为,诺特金参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云南白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诺特金参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诺特金参公司未遵守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继续销售涉案被控侵权商品,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非遗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司法保护——鹤庆杨忆银楼有限公司诉鹤庆县八零原创手工银品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鹤庆杨忆银楼有限公司(下称“杨忆银楼”)、鹤庆县八零原创手工银品店(下称“八零原创店”),均在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开店从事银匠工艺品加工和销售。杨忆银楼根据古代诗词作品的意境,独自创作完成银手镯系列作品,包括“银杏(素秋)”“兰花(兰华)”“小邹菊”“枫叶(相思)”“芙蕖(蝶恋花)”,并通过其抖音账号进行公开发表。八零原创店销售的5只银手镯,分别与上述作品在花型、布局、图案上均相同,只是在条纹和花瓣上有细微的区别。杨忆银楼认为八零原创店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大理州中院一审审理后,判决八零原创店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15000元。八零原创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院二审审理,将涉案作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对,认为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八零原创店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杨忆银楼对涉案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真假“街头巷尾”——昆明广播电视台诉云南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昆明广播电视台开办“8099999街头巷尾”微信公众号,并先后在“今日头条”通用信息平台、“快手”短视频平台、“抖音”短视频平台等开办官方账号,该商标在第5245071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第41类服务中的“新闻记者服务”类似服务领域中通过注册申请。后昆明广播电视台发现,云南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翠美公司”)将“昆明街头巷尾”作为微信公众号名称,发布社会新闻及本地民生相关文章,认为对“8099999街头巷尾”构成商标侵权,遂诉至法院。昆明市中院一审审理认为,翠美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100万元。翠美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翠美公司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与昆明广播电视台涉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者误认为微信公众号“昆明街头巷尾”与昆明广播电视台存在某种特定联系。翠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昆明广播电视台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663”云南沱茶包装权益之争——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云南涌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邹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唛号为“7663”的云南沱茶“黄、绿色格纹圆柱形扁盒”包装、装潢,自1978年由云南省下关茶厂(下称“下关茶厂”)启用后沿用至今。下关沱茶集团主张,原下关茶厂的“7663”云南沱茶案涉包装、装潢权益应由其继承和享有,云南涌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涌鑫公司”)、邹某某未经其许可,在所生产和销售的沱茶商品上使用案涉包装、装潢的行为,侵犯了下关沱茶集团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昆明市中院一审审理认为,涌鑫公司、邹某某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涌鑫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500万元,邹某某对其中15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综合考虑下关沱茶集团“7663”云南沱茶商品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涌鑫公司、邹某某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情节、下关沱茶集团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一审判决涌鑫公司、邹某某的责任承担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2023年11月,应当事人申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一起涉及火炉底座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当日予以立案,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本案系云南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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