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6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云南三级法院在“扫黑除恶”行动中,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657件6074人,审结460件3919人,判处金额达1.63亿元。
其中,云南全省法院一审判处涉黑案件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451人,重刑率达50.9%;一审判处涉恶案件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916人,重刑率达30.2%。坚持“打财断血”,共对336件黑恶案件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判处金额1.63亿元,并对未执行财产刑的已结黑恶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做到对涉黑涉恶财产应缴尽缴。
云南三级法院把中央确定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和新兴领域出现的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跨境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蔓延,依法严惩各类“行霸”“市霸”“村霸”犯罪,坚持“打伞破网”,严把黑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
云南高院以四个方面为抓手,实现依法、准确、有力打击惩处犯罪: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三级法院党组以及“一把手”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方向不偏、重心不移、力度不松;二是严格依法办案,提升专业素能,云南全省法院组建专门审判团队142个,发布各类典型案例指导,院领导办理疑难重大黑恶案件199件;三是强化严惩力度,实现精准打击,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涉黑涉恶大要案审判取得“三个效果”;四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源头治理,提出司法建议471件,收到反馈394件,推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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