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八:一体化示范区的改革集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
明确了一体化示范区将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以在地方试点的,一体化示范区将集中落实、率先突破,进行系统集成,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包括率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等;二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包括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乡村产业混合所有制经营等;三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包括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制度,完善创新激励制度;四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包括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等。
看点九:一体化示范区的经验共享,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
明确了一体化示范区沪苏浙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国家批复沪苏浙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包括上海和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江苏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苏州工业园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浙江国家经济信息示范区、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等制度创新成果等,将加快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实施。
看点十:一体化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三层架构、业界共治的模式。
明确了一体化示范区的体制机制。一体化示范区将建立“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三层次架构,形成“业界共治+机构法定+市场运作''治理格局。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三地联合,业界共治。两省一市联合成立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理事会由两省一市相关政府部门和示范区属地政府组成,突出政府作用和属地责任;同时,为充分吸纳社会建议,理事会邀请了知名企业家和智库代表作为理事会特邀成员,发挥类似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力量。二是三地轮值,统一决策。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的理事长由两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轮值,理事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研究确定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理事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三是授权充分、精简高效。理事会下设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执行委员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执委会负责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重点推动先行启动区相关功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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